1.風動鑿巖機的使用條件:風壓宜為0.5~0.6MPa,風壓不得小于0.4MPa;水壓應符合要求;壓縮空氣應干燥;水應用潔凈的軟水。
2.使用前,應檢查風、水管,不得有漏水、漏氣現象,并應采用壓縮空氣吹出風管內的水分和雜物。
3.使用前,應向自動注油器注入潤滑油,不得無油作業。
4.將釬尾插入鑿巖機機頭,用手順時針應能夠轉動釬子,如有卡塞現象,應排除后開鉆。
5.開鉆前,應檢查作業面,周圍面質應無松動,場地應清理干凈,不得遺留瞎炮。
6.在深坑、溝槽、井巷、隧道、洞室施工時,應根據地質和施工要求,設置邊坡、頂撐或固壁支護等安全措施,并應隨時檢查及嚴防冒頂塌方。
7.嚴禁在廢炮眼上鉆孔和騎馬式操作,鉆孔時,鉆桿與鉆孔中心線應保持一致。
8.風、水管不得纏繞、打結,并不得受各種車輛輾壓。不應用彎折風管的方法停止供氣。
9.鑿巖機開鉆時,應先開風、后開水;停鉆后,應先關水、后關風;并應保持水壓低于風壓,不得讓水倒流入鑿巖機氣缸內部。
10.開孔時,應慢速運轉,不得用手、腳去擋釬頭。應待孔深達10~15mm后再逐漸轉入全速運轉。退釬時,應慢速徐徐拔出,若巖粉較多,應強力吹孔。
11.運轉中,當通卡釬或轉速減慢時,應立即減少軸推力;當釬桿仍不轉時,應立即停機排除故障。
12.使用手持式鑿巖機垂直向下作業時,體重不得全部壓在鑿巖機上,應防止釬桿斷裂傷人。鑿巖機向上方作業時,應保持作業方向并防止釬桿突然折斷。并不得長時間全速空轉。
13.當鉆孔深度達2m以上時,應先采用短釬桿鉆孔,待鉆到1.0~1.3m深度后,再換用長釬桿鉆孔。
14.在離地3m以上或邊坡上作業時,必須系列安全帶。不得在山坡上拖拉風管,當需要拖拉時,應先通知坡下的作業人員撤離。
15.在巷道或洞室等通風條件差的作業面,必須采用濕式作業。在缺乏水源或不適合濕式作業的地方作業時,應采取防塵措施。
16.在裝完炸藥的炮眼5m以內,嚴禁鉆孔。
17.夜間或洞室內作業時,應有足夠的照明。洞室施工應有良好的通風措施。
18.鑿巖機作業后,應關閉水管閥門,卸掉水管,進行空運轉,吹凈機內殘存水滴,再關閉風管閥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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